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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郁闷啊郁闷(第2页)

走进教室,我又犯难了——不知道坐哪个位置啊!

我稍微犹豫了一下,还好,一个小姑娘给我解决了这个难题。她本来是坐在靠中间的位置(那时乡村小学,不是一人一个座位,而是两人共一个长桌一条长凳),见我走进教室,自然而然地往旁边移动了一点,腾出一个位置来。

嘿嘿,这就是本人的座位了。

同学们,翻开语文书第五页,这节课我们还是学生字……

我从书包里取出用报纸包好封皮的语文书,翻到第五页,看见上面写着“日”、“土”等几个汉字,还标注有拼音,不觉苦笑起来。

tnn的,老子前世在网络小说里只看到穿越的种种风光好处,可没有谁告诉我,若不幸穿越成一个七岁的小学生,一天到晚倒背双手乖乖坐在教室里认生字,口中念念有词,什么日月水土的,日子该怎么过?

还有,前世的时候,我有一桩绝大毛病——无肉不饱。一日不吃肉就馋得慌。一九七六年的中国,正是物质极度缺乏的赤贫时代,不说吃不饱穿不暖,起码也是吃没好吃的穿没好穿的,一日三餐蔬菜拌饭,又该如何捱过去?

郁闷ing!

如果说作为一个21世纪的穿越者,回到大革命末期的小学课堂,会认真听讲,去学早就熟悉得不得了的“生字”,那肯定是扯蛋。事实上,整节课我都在胡思乱想,老师的话,基本上一个字都没听进去。直到那位年轻的女教师走到我旁边,轻轻敲了敲桌子,我才回过神来。

“柳俊,怎么不写生字?”

“啊……哦哦……好的好的……”

原来到自习时间了。那时的小学一年级,每节课大约也就是学四五个生字,然后就疯狂抄写。我不禁想起那个交警抓住违章的小学教师,欣喜若狂地叫她将“我违章”这三个字抄写五百遍的笑话来。

急忙打开书包寻找纸笔。

居然是毛笔!

对了,我记得小学一年级时,就是用毛笔的。那会子钢笔绝对是奢侈品,在胸口别一支钢笔的家伙,多半是个读书人(初中以上文化),如果别两支钢笔,几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员了,说不定还是个干部之类的。假设居然别三支笔呢?对不起,那你小子一定是个修笔的!

修笔!

呵呵,当时还真的是有这个职业啊。修笔能够成为一个糊口的技术活,可见那时节钢笔的重要性了。怎能指望山旮旯里的小学生人手一支钢笔?

那么铅笔呢,也算奢侈品。你想啊,当时一个壮劳力耕种一天下来,有多少收入呢?那可没准。生产队是计工分的,青壮年男子每天12个工分,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和壮年妇女10个工分,上了点年纪的妇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个工分或者6个工分。一年下来,依据生产队的收成来折算,如果收成好,每个人能分到几百斤口粮和十几元钱。假如年成不好,又或者家里人口多,借了生产队的口粮,那么到年底结算的时候,说不定还要倒欠公家的钱粮。铅笔作为在一种纯粹的消耗品,用一点少一点,显然不合适在乡村小学大量推广。

如此一来,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。一支小号毛笔,一块墨,一个砚台,合共一毛多钱,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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